安全用电措施“十不准”
1 不准带电移动电气设备;
2 不准赤脚站在地面上带电作业;不准钩挂接地线。
3 不准使用“三危”线路用电。“三危”线路是:对地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“拦腰线”“地爬线”“碰头线”;
4 一切进行电气操作及值班工作的人员不准喝酒。
5 不准带负荷拉刀闸。停电时应先拉分路开关,后拉总开关;送电时,按相反顺序操作。
6 对电气知识一知半解者,不准进行安装和维护。
7 照明用电不准使用一线一地制。
8 不准超时停 送电。
9 不准私设电网。
10 不准在高压线下建房,堆物,架设天线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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